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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 學年度原住民民族學院基礎學程
110 Academic year Foundation Program of Indigenous College
一、依重要相關事項,修滿下列科目達 22.0 學分,完成本學程
I、according to important notes, Complete 22.0 credits in the following subjects to complete the program
二、課程明細:
II、Course lists:
科目名稱
Course Title(Chinese)
英文科目名稱
Course Title(English)
科目代碼
Course Number
學分
Credit
年級
Department & Grade
學期
Semester
修別
Type
*先修科目或#背景科目
*Prerequisite course or #Background course
備註
Remarks
課群/學群
Program
台灣原住民族文化Indigenous Taiwanese CulturesCIS_100003.0必(Required)各系、各學程必修,原課名「台灣原住民族概論」
世界原住民族通論Introduction to the Indigenous Peoples of the WorldCIS_107003.0必(Required)各系、各學程必修
族語(一)Indigenous Languages ICIS_113002.0必(Required)(一)(二)應擇同一族語
族語(二)Indigenous Languages IICIS_114002.0必(Required)(一)(二)應擇同一族語
台灣原住民族知識體系與哲學Taiwan Indigenous Knowledge SystemCIS_123003.0選(elective)族文系必修
文化人類學Introduction to Cultural AnthropologyCI__103003.0選(elective)族文系必修
學習方法與技巧Study SkillsCIS_111003.0選(elective)族文系、語傳系必修
社會學SociologyCIS_118003.0選(elective)族文系、民發系、社工學程必修
政治學Political ScienceCIS_109003.0選(elective)民發系、社工學程必修
語言學概論(一)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 ICIS_112003.0選(elective)語傳系必修
語言學概論(二)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 IICIS_116003.0選(elective)語傳系必修
新聞學JournalismLCI_116003.0選(elective)語傳系必修
基礎研究方法Study SkillsCIS_102003.0選(elective)民發系必修
族群關係Ethnic RelationCIS_115003.0選(elective)民發系、社工學程必修
文化學習Cultural CampCIS_119003.0選(elective)社工學程必修
南島文化與藝術Austronesians Culture & ArtCIS_200003.0選(elective)樂藝學程必修
當代藝術思潮Contemporary ArtCIS_210003.0選(elective)樂藝學程必修
策展實務Curatorial PracticesCIS_400003.0選(elective)樂藝學程必修
文化行政Cultural AdministrationCIS_220003.0選(elective)樂藝學程必修,110學年度新增
三、重要相關事項:
III、Important notes:
1. 欲取得本院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學士班之主修學生,除必修:「台灣原住民族文化」、「世界原住民族通論」、「族語(一)」、「族語(二)」以外,應修習本學程表列選修科目中由族文系開設之科目:「社會學」、「文化人類學」、「學習方法與技巧」、「台灣原住民族知識體系與哲學」,總修習並取得學分數達22學分後,即滿足本學程要求。
2. 欲取得本院民族語言與傳播學系學士班之主修學生,除必修:「台灣原住民族文化」、「世界原住民族通論」、「族語(一)」、「族語(二)」以外,應修習本學程表列選修科目中由語傳系開設之科目:「語言學概論(一) 」、「語言學概論(二) 」、「新聞學」、「學習方法與技巧」,總修習並取得學分數達22學分後,即滿足本學程要求。
3. 欲取得本院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學士班之主修學生,除必修:「台灣原住民族文化」、「世界原住民族通論」、「族語(一)」、「族語(二)」以外,應修習本學程表列選修科目中由民發系開設之科目:「社會學」、「基礎研究方法」、「政治學」、「族群關係」,總修習並取得學分數達22學分後,即滿足本學程要求。
4. 欲取得本院民族社會工作學士學位學程學士班之主修學生,除必修:「台灣原住民族文化」、「世界原住民族通論」、「族語(一)」、「族語(二)」以外,應修習本學程表列選修科目中由民社學程開設之科目:「社會學」、「政治學」、「族群關係」、「文化學習」,總修習並取得學分數達22學分後,即滿足本學程要求。
5. 欲取得本院原住民族樂舞與藝術學士學位學程學士班之主修學生,除必修:「台灣原住民族文化」、「世界原住民族通論」、「族語(一)」、「族語(二)」以外,應修習本學程表列選修科目中由樂藝學程開設之科目:「南島文化與藝術」、「當代藝術思潮」、「策展實務」、「文化行政」,總修習並取得學分數達22學分後,即滿足本學程要求。
6. 108年度起,「學習方法與技巧CIS_11100」」等同於「基礎研究方法CIS_10200」。
7. 108年度起「族語(一)」等同於99-107年度之「基礎族語(一)」,同學選修(一)、(二)課程時須擇同一族語班別修習。
8. 108年度起「族語(二)」等同於99-107年度之「基礎族語(二)」,同學選修(一)、(二)課程時須擇同一族語班別修習。
9. 108年度起「台灣原住民族概論」更名為「台灣原住民族文化」。